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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管理员 查看人次: 发布日期:2012-06-25
校内各单位教职工:
根据省医保局《关于申报2010年度及201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》(吉医保办字〔2012〕33号),两个年度中分别使用大额医疗费的职工,请参照通知填表,办理申请救助手续。具体额度及办法参照附件。
附件:关于申报2010年度及201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
联系人:冯晓霓 赵丽勇
联系电话:85168789
医院管理处
2012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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